自由意志浅谈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米兰·昆德拉《小说与欧洲》
人类到底有没有自由意志是哲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现代科学彻底粉碎了自由意志,但社会的正常运转又需要以存在自由意志为前提。这一问题又一次充分的体现了人类的矛盾性。
自由意志——心之所向,身之以往
自由意志的定义有强弱两个版本,涉及到之后要提到的两种理论。但提及这两个理论之前,需要先了解什么是自由意志。通俗来说,自由意志就是控制自己做出行动的能力。
- 意志自由论的强版本定义:相同的过去,能够做出不同选择的能力。
- 相容论的弱版本定义:不受外部强迫,遵从自身内心与理性去行动的能力。
围绕自由意志的有无,哲学家们分成了三个派别:
- 强决定论 Hard Determinism
- 自由意志论 Libertarianism
- 相容论 Compatibilism(又叫软决定论 Soft Determinism)
非相容论 Incompatibilism:包括自由意志论和强决定论,认为二者必成立其一。
强决定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否定自由意志,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无论怎么想、怎么做,都无法改变任何事情。
这是一个初听很反人性,细究很有道理的理论。
如果这个理论成立,也就意味着我们无法控制我们的身体,甚至连抬手这么简单的动作也不是我们主动发出的,而是早就被决定好的,不管大脑是怎么想的,那个时候就会抬手。可以说这个手是“被动”抬起来的——即使是我们用大脑主动向手臂发出的抬手的信号。
理论基础
决定论并不是指所有事情都是唯一确定好的,而是取决于两个方面:
- 在宏观层面,牛顿建立起的经典物理体系告诉我们:宇宙大爆炸之后,宇宙中所有的物体运动都可以由上一刻的宇宙运动状态推导得出,宇宙中的一切物体在宇宙大爆炸时就唯一确定,包括人类。万事万物的因果链条早已不可改变。
- 在微观层面,随着现代量子力学的发展,薛定谔方程和电子云的概率密度等微观世界的不确定性——或者说完全随机性,把过去被人们奉为圭臬的“上帝从不掷色子”彻底粉碎,上帝不仅掷色子,而且无处不掷,无时不掷。可悲的是,这样完全随机的事件仍不是人类所能控制的。
宏观微观这两座物理学大厦揭示了宇宙中发生的一切事情,要不是完全的确定,要不就是纯粹的随机,人根本没有任何决定自己命运的机会,彻底粉碎了人的自由意志。
到目前为止,自由意志论者仍无法对此进行反驳,除非他们彻底抛弃所有物理学。
不足之处
这套理论看似牢不可破,但始终无法成为主流思想。因为这套理论会引发一个致命问题:既然一切事物都无法被我们改变,那我们岂不是什么都不需要做,让所有事情都顺其自然地发展不就可以了吗?但这势必会导致社会发展的停滞。
更严重的是,人类社会的法律、道德等体系都会瞬间崩塌。哪怕一个人犯下滔天大罪,根据决定论,并不是他想这样做,而是环境、概率等的共同因素,他本人并没有决定这件事的能力。这样一来,好人得不到奖励、坏人得不到惩罚,社会必然走向混乱。
预测未来
也许有人会想:既然一切都是确定的,那我们只要掌握了这一刻的所有信息,不就可以预测下一刻乃至之后任意时刻的事件了吗?
但问题在于:
- 我们永远无法掌握所有信息。人类诞生之前的宇宙状态我们无从得知,人类诞生之后由于人类也存在于宇宙之中,所以作为宇宙的一部分的我们也永远无法观测整个宇宙,纵使有一个人能跳出宇宙进行全局观测,他也无法观测作为宇宙一部分的他自身。
- 退一万步来讲,即使我们观测到了某一时刻的宇宙的所有状态,也得知了宇宙的大一统理论,可以对任一时刻的宇宙状态进行计算,但由于量子领域的不确定性,我们只有不断观测才能得知宇宙的真正状态,所以我们永远无法对整个宇宙进行全面预测。
上帝
这个理论为上帝预留了充分的位置。上帝可以超脱与整个宇宙之外,对宇宙大爆炸时的初始状态进行决定,也可以决定在宇宙大爆炸之后的随机事件的结果。上帝的存在可以很好的为一切事件提供解释。
如此严谨且有科学支撑的理论竟然能和上帝论完美相融,这也许也是一些科学家在晚年皈依神学的原因之一吧。
自由意志论——我命由我不由天
主张存在真正的自由意志,人的选择不完全被过去因果、物理、环境完全锁死,人可以真正做出不一样的选择。
在中世纪的欧洲,“人”的主体性再次被发现并放大,由此诞生了一批唯心主义者,比如邓斯・司各脱和阿奎那等,他们主张人存在自由意志,且人的自由意志可以决定事件的发展,改变世界的走向。
但自始至终,哲学家们都无法合理地解释人的自由意志到底来自哪里。而现代科学与量子理论的发展也使得自由意志缺乏科学的理论基础支撑。这导致自由意志论并没有成为主流。
相容论——随心所欲,不逾矩
承认世界大体是决定论的,但不认为需要打破因果才能拥有自由意志。自由不是 “能做出别的选择”,而是 “按照自己内心欲望、意愿行动,不受外力强迫”。
为了调和决定论和自由意志论的矛盾,既能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又不至于太过虚无飘渺的相容论便应运而生了。
今天的英美哲学界,相容论已然成为了主流思想。可以说,今天的法律、道德等体系都是基于相容论建立起来的。近代的大卫・休谟、约翰・洛克和当代的哈利・法兰克福等都主张决定论。
法兰克福案例
哈利・法兰克福提出的法兰克福案例是决定论的一个重要思想实验,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相容论是如何把两大看似不可调和的非相容论很好地结合到一起的。
法兰克福案例的目的是证伪可供选择的其他可能性原则(PAP),PAP的意思是一个人只有在他本可以做出其他选择的时候,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道德责任。如果PAP被证伪,那也就是说就算你完全没有别的选择,你依然可以负有道德责任。这样,那么道德责任就不再需要 “本可以选别的” 那种自由,这就可以为相容论铺路——就算决定论为真、没有备选可能性,人照样可以有道德责任。
这个案例的大致意思是有一个坏人叫布莱克,想让琼斯去杀掉史密斯。并且布莱克在琼斯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的大脑植入了一套神经干预系统,可以监控和操控琼斯的大脑。
- 如果如果琼斯自己内心决定要动手杀人,布莱克就什么都不做,任由琼斯自己行动。
- 如果琼斯大脑显示他打算放弃杀人,布莱克就立刻启动神经装置,强行操控琼斯,逼他去杀掉史密斯。
这样一来,无论琼斯怎么想、怎么做,史密斯一定会被杀,琼斯没有任何办法改变这一结局。
而时候发生的实际情况是:琼斯完全出于自己的欲望、自己的思考,主动决定动手杀了史密斯。布莱克全程没有出手,装置从未激活。
那琼斯到底要不要为杀人负道德责任?相容论认为:要。他是自愿、出于自己的动机作恶,布莱克只是一个 “待命的幕后威胁者”,从头到尾没有干预他。这也很符合常理。
所以可以得出结论:琼斯要负道德责任,但他不存在其他选择。因此PAP是错的。
由法兰克福案例得出的哲学推论是:
- 道德责任不需要 “本可以做别的选择”。
- 行为的来源决定责任:行为是不是来自你自己的欲望、反思,而不是外部强迫。
- 哪怕世界是决定论的,没有反事实备选可能性,只要行为发自自身,人依旧可以承担道德责任。
然而,这个思想实验也有一些漏洞,比如它预设了决定论,有循环论证的嫌疑。
但总的来说,相容论既不虚无飘渺、了无根据,又可以作为法律、道德等体系的根基,自然也就成了现在的主流哲学思想。
写在最后
对于我们个人来说,自由意志的有无并不能显示改变我们的生活,这些理论只是对人生意义的一些探索。
真正有价值的人生不是在相信决定论之后放飞自我、躺平摆烂;也不是在相信自由意志论之后以自我为中心,觉得自己可以改变一切、决定世界;更不是在相信相容论之后认为践行道德只需有正确的想法而不去有所作为。而是在认清人类的矛盾与渺小之后仍坚持自己的内心,过好自己的生活,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 标题: 自由意志浅谈
- 作者: 简约无双
- 创建于 : 2026-08-10 00:00:00
- 更新于 : 2026-09-12 23: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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